商标异议答辩包成功

 
品牌: 顺兴捷
单价: 面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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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所在地: 山东 烟台市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16-04-20 10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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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基本资料信息
详细说明

一、    商标异议答辩的程序:

(一)异议答辩的期限:

我国商标法规定,答辩人应当在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,因此答辩人应当保留收件信封,确保作出的答辩在有效期内。

(二)商标异议答辩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:

1、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(答辩人为自然人的,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;为企业法人的,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为其他组织的,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。)

2、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:由代理机构提供,答辩人只需签字或盖章即可。

3、异议答辩通知书原件。

4、商标异议书副本。

6、相关证据材料:主要针对异议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来提供。可参考如下证据材料:

A、答辩人的历史、简介及主要产品。

B、答辩人商标的设计说明及最初使用时间。

C、答辩人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。

D、答辩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获奖情况。

E、答辩人近年在全国的广告情况。

F、答辩人近年在全国的销售情况。

G、有关答辩人及商标的报道情况。

H、答辩人商标作为著名或驰名商标的受保护情况。

(三)复审请求

若答辩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,可自收到裁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。

 

 

商标异议/答辩需要提供的资料:

商标局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,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,予以初步审定,并予以公告,公告期间为3个月(即为异议期)。
在三个月异议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。
    
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三十天内答辩,被异议人限期不答辩的,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。
    
商标局异议裁定成立的,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。
    
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成立的,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。

      3
 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。

证据资料:()异议人在先商标使用权利的证据,包括广告推广发票,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; ()使用该商标产生的影响和经济利益,获得的各项奖励和荣誉,社会反响和认同度等证据. ()异议人企业历史和发展历程说明,证据最好是原件,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,可视同原件。
   
    
特别注意:异议期限为被异议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答辩期限为被异议人收到异议书副本三十天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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